【重磅】指导意见出台后 央行条法司司长首批调研企业曝光
来源:神州融时间:2015/11/20
7月22日,人行条法司司长张涛、副司长刘向民、北京市金融局党组书记霍学文在海淀区副区长孟景伟和金融办唐颖主任等相关领导的陪同下,莅临互联网金融中心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听取了神州融、中关村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心、星火众筹、融360、金信网、拉卡拉、天使汇等机构的汇报和对《指导意见》的反馈。据了解,《指导意见》正是由央行条法司所牵头负责,这也是新政出台后,央行领导首批调研的互联网金融机构。
神州融联合创始人黄海珈反映《指导意见》对网贷行业的影响与建议
《指导意见》第六条: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指导意见》第八条: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黄海珈:众多网贷平台普遍面临既缺资金人才,又缺乏IT技术和风控能力,特别是在行业机会集中爆发下,网贷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安全及完善的风控系统、征信整合等基础设施服务问题,而单独建设一套规范的风控系统将耗费数百万、上千万的投入,而且还存在大量接入征信的难题。大数据云计算是行业方向,神州融联合全球最大征信局Experian打造的大数据风控平台提供的免费版标准风控流程服务,不仅可以解决网贷机构自己搭建基础设施的难题,满足用整合征信大数据进行高效率风控的要求,还可作为独立第三方的IT云服务,为平台上运营业务的网贷机构确保信息中介身份提供有力的他证。入驻第三方风控平台将有利于网贷平台业务的透明化,促进行业自律与合规发展。希望有关部门扶持提供大数据风控这类基础设施建设的专业机构,并为全流程入驻这类基础设施的网贷机构提供有关鼓励政策。
第十四条: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黄海珈:神州融在与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网贷平台合作过程中发现,传统银行对于为广大网贷机构提供资金托管在风险问题上存在较大顾虑,担心平台跑路会危及银行声誉,因而目前能够在银行直接托管的网贷平台基本上要有国资或上市公司背景,大量网贷平台只能选择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托管,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服务网贷机构的积极性也很高,行业面临的现实困惑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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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第六条: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黄海珈:对于从业机构应具备怎样的条件,以及在接入信用平台提供的信用数据基础上进行整合、加工后对网贷机构提供深层次的风控决策服务,希望能有合规方面的细则。
张涛司长等领导对黄海珈反映的问题和建议都认真做了记录,霍学文书记就有关问题还进行了回答。
央行条法司张涛等领导听取神州融汇报
互联网金融协会将成立,互联网金融中心有望成为行业监管先行试点
业内消息人士预测,《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到行业自律,第一个全国性由官方指导的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有望近期正式成立,将《指导意见》落实到执行层面的监管细则的出台也为期不远。
据了解,能进驻到互联网金融中心这栋楼的企业,门槛要求都很高。海淀金融办主任唐颖介绍,对P2P企业申请 “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门槛是3000万元。央行领导首次调研即选择了北京互联网金融腹地——互联网金融中心,彰显了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中心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重要地位。业内资深人士分析,海淀区互联网金融中心有望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先行试点。
条法司司长:“立规矩”为让行业走得更远,允许摔跟头
在听取了汇报之后,张涛总结发言道,海淀这几年做得风生水起,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互联网金融中心之一。刚才大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很中肯,正能量比较多,风险提及少,但知道大家都受过伤。《指导意见》的初衷,是既要给行业发展空间,让行业走得更远、做得更大,又要允许在这个过程中“摔跟头”,就像打垒球,直线快,但必须得守规矩,“立规矩”的宗旨是为了服务于实体经济,满足消费者和投资人的需求,为人民服务,未来希望能够为互联网金融中心提供发展助力,力保市场公平、透明。
张涛表示,政府很重视新法规出台后效果与反馈,希望听取大家更多意见,霍书记表示,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海淀金融办将收取大家意见并一起向央行条法司汇报。网贷业的同行们如对《指导意见》有反馈或建议,神州融也会将收集到的建言第一时间代为转交给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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